2017年度工伤认定情况公示(第二十一期)
|
序号
|
用人单位
|
受伤职工
|
性别
|
受伤日期及部位
|
认定结论
|
1
|
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周卫霞
|
女
|
2017年8月6日
右中指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2
|
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项廷龙
|
男
|
2017年7月14日
全身多处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3
|
浙江利源竹木有限责任公司
|
雷雨才
|
男
|
2017年7月19日
左手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
|
4
|
龙泉良工阀门有限公司
|
董世元
|
男
|
2017年7月7日
右环指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5
|
龙泉市和欣竹木制品厂
|
李元达
|
男
|
2017年7月4日
左中指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6
|
龙泉市华凯鞋材有限公司
|
余本国
|
男
|
2017年7月12日
右中指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7
|
龙泉市南天画框厂
|
周应求
|
男
|
2017年7月16日
左前臂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8
|
龙泉市鑫泰植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项朝远
|
男
|
2017年7月25日
左足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9
|
龙泉市永丰不锈钢管有限公司
|
张冬梅
|
女
|
2017年8月12日
右手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10
|
丽水瓯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林谋溪
|
男
|
2017年8月2日
胸部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11
|
上海大钧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翁庆伟
|
男
|
2017年7月22日
肋骨
|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公示时间为7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人社部门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浙江省龙泉市贤良路333号 邮编:323700
举报电话:0578—7263151(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