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丽人社〔2017〕133号)和关于开展龙泉市创业园认定的通知(龙人社〔2017〕128号)的规定,经各单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财政局组织实地考察、集中评审,拟认定龙泉市网智信息电商园、龙谷青创园等2家为龙泉市首批创业园,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3日;
联系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14号就业管理服务局;
联系电话:0578-7766192;
传 真:0578-7115418。
附:拟认定龙泉市创业园名单
1.龙泉市龙谷青创园(A类创业园)
2.龙泉市网智信息电商园(B类创业园)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