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工伤认定情况公示(第二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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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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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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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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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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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日期及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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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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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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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风雅古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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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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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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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
右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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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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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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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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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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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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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
骨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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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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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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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亚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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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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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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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1日
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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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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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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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茂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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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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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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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9日
右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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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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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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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杰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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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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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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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
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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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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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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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路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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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剑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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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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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6日
右跟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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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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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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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佳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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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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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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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0日
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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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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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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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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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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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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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日
右肱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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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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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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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正泰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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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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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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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
左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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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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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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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容森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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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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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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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6日
左拇、食、中、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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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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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7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人社部门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浙江省龙泉市贤良路333号 邮编:323700
举报电话:0578—7263151(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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