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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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轮岗、竞争上岗、交流、回避、纪律、奖惩、申诉、控告、辞退(辞职)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政府部门科级职级晋升和非领导职务的审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奖励、表彰活动的推荐评选和审核工作;拟订和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奖惩、申诉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引进的审批和调配工作;

承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数据库建设及统计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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