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就业管理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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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劳动力创业培训和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负责管理就业专项资金;拟订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对外人力资源交流合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并预测供求发展趋势;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稽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稳定就业经费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承担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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