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统筹拟定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及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开展全市工伤预防、宣传工作;负责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指导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