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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未成年工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08-21

事项编码 31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招用未成年工登记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内容:申请招用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

 (二)适用对象: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事项办理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公布)。

(三)《劳动部关于颁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98号)。

  四、受理机构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

  五、决定机构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已安排未成年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岗位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未成年工登记表原件一份;

     2未成年工在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表原件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未成年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 0578-7262226

办公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822室劳动关系科

传真:7262390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送达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出具《审批意见书》

十六、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即时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有依法申请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申请登记,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可通过12333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四)做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救济途径。

 十八、咨询途径

0578-7262226

监督投诉渠道

0578-7261795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822室劳动关系科

上午:800-1200   下午(冬季)14:00-17:00  (夏季)15:00-18: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0578-7262226

二十二、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 企业招用未成年工登记流程图


附件下载: 未成年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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