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17〕159号)文件精神,经龙泉市企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龚婷婷等85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7262229;传真7262390。
通信地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政编码:323700。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2017年企业工程初级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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