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48号)要求,为保证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决定删除《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的培高利特(西药第599号)。请各地及时做好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相关药品的调整工作。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